法规资讯 | 7月份欧盟即将生效两项新规!

7月份即将生效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和《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
 

商品安全法规

2021年7月16日,新的欧盟商品安全法规(称为《市场监管法规 (EU) 2019/1020》)即将生效,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位于欧盟境内的人员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欧盟负责人)。

受到该法规影响,2021年6月11日起,针对还未在负责人控制面板中填报欧盟负责人的CE标志商品,无法创建亚马逊物流(FBA)入库货件至欧盟/欧洲经济区。

(EU)2019/1020的主要要求

针对进入欧盟销售的产品,至少有以下之一的公司或人员作为此产品的产品负责人。此公司或人员需在欧盟境内,目的是确保在欧盟销售的每个产品都有一个直接负责人或公司,并让欧盟各国的政府监管人员就产品的合规性问题,可联络到此公司或人员。(这条要求来自法规Article 4的第2条)

1、制造商在欧盟境内;

2、进口商(针对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的情况);

3、制造商的授权代表;

4、当以上1)、2)、3)三个角色都不存在时,产品的服务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就要来担当此产品负责人的责任。

针对进入欧盟销售的产品,至少有一位产品负责人。如下3项信息需体现在产品上,或包装上,或随产品一起出货的文件上。(这条要求来自法规Article 4的第4条)

1、公司名或欧盟代表的人名;

2、注册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3、联络方式至少包含通信地址。

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

欧盟(EU)正在对其将于2021年7月1日生效的增值税(VAT)规则进行重大改革,这将影响跨欧盟国家/地区进行销售的企业(也称为远程销售商)和向欧盟买家出口商品的企业。

这些变化将带来更简化的程序和更宽松的管理,对于在欧盟开展业务的商家来说,他们可能会受到更广泛的影响。

针对增值税起征点、跨境订单适用税率和欧盟企业纳税申报的主要变化有三点

废除远程销售阈值规则。目前,欧盟商家必须在达到特定国家/地区特定门槛后立即在其他欧盟国家/地区注册并申报增值税。例如,德国为100,000欧元,法国为35,000欧元。从7月1日起,将取消这些远程销售门槛。除非适用微型企业起征点,否则跨境卖方将被要求从首次销售起就对买方居住国家/地区的增值税率收取费用。

- 欧盟范围内针对微型企业的新门槛。对于那些在过去的两年中,每个欧盟国家/地区的营业额不超过10,000欧元的微型企业,有一项新的豁免规定。符合免税条件的商家可以继续向其配送范围内的所有欧盟国家/地区收取发运货物所在的欧盟国家/地区的当地增值税率,并继续向其当地税务机关汇款。

推出一站式(OSS)注册申报服务。商家现在可以提交一份增值税申报表,即 OSS 申报表,该申报表可在多个欧盟国家/地区使用,无需为每个国家/地区进行单独的税务注册。商家可以使用 OSS 向其配送范围内的任何欧盟国家/地区提交和汇交增值税,但前提是该国家/地区不是商家所在国,或者不是商家实际所在地或拥有库存的国家/地区中的国内供应。对于这些国家/地区,商家应继续提交本地纳税申报单。OSS 简化了归档流程,避免了商家在多个国家/地区进行注册的麻烦。商家需要通过其国内 OSS 门户网站提交电子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并确保他们将保留10年内所有合格 OSS 销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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