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详解!

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详解!

HQTS汉斯曼集团 2021-07-19 09:37:46 #93
亚马逊欧洲站商品安全法规7月16日生效,无欧代listing被暂停销售。新欧盟跨境电商广告商品安全法规(称为《欧盟市场监管法规 2019/1020》)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新法规要求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欧盟的人员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负责人”)。商品合规负责人必须提供公司名称、负责人地址(需位于欧盟境内)、邮编、电子邮件和电话号码。 
法规主要要求:
1) 制造商在欧盟境内;
2) 进口商(针对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的情况);
3) 制造商的授权代表;
4) 当以上1)、2)、3)三个角色都不存在时,产品的服务提供者(Fulfilment service providers)就要来担当此产品负责人的责任。
针对进入欧盟销售的产品,至少有一位产品负责人。如下3项信息需体现在产品上,或包装上,或随产品一起出货的文件上。(这条要求来自法规Article 4的第4条)1) 公司名或欧盟代表的人名;
2) 注册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3) 联络方式至少包含通信地址。
一、新法规的适用范围
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均适用于该法规要求。 
二、对企业的影响
对于欧盟境外的出口企业而言,基于传统贸易一般都存在进口商(欧盟内),或者在欧盟境内有符合要求的主体作为制造商授权代表;但是新法规实施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影响较大。
因为跨境电商企业一般来讲不能满足上述第1), 2)两点的要求,这时候就需要满足第3)点或第4)点的要求。
① 如果贵司不涉及独立跨境销售产品到欧盟,则可以认为此法规对贵司无影响,维持现状即可符合新法规要求。
②如果贵司的线上销售业务符合欧盟的跨境电商定义,则需要注意与合作的电商平台确认谁来担当产品负责人的角色(即上述第二部分第1)至4)点的角色)和责任。
三、产品合规性验证
确认销售的商品是否需要 CE 标志。
企业对于需要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请与上游供应商合作以确保:
1. 制造商已在商品上粘贴 CE 标志和其他所有相关合规标志(或在某些情况下,贴在包装上或随附文件中)2. 制造商已发布有效的欧盟合规性声明(或建筑商品的性能声明)并起草了其他适用的合规性文件,您可以根据要求提供这些文件。
作为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如尚未出具相应文件(如检测报告和合规性声明),请准备有效的欧盟合规性声明(或建筑商品的性能声明)并确保可以按照要求以管理机构理解的语言提供证明商品符合欧盟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违规后果
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后,在欧盟销售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但没有欧盟负责人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卖家正在销售此类产品,则其listing信息将被删除。如果卖家在截止日期之前或之后收到有关需要修改其产品的消息,但继续提供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则其账户可能会受到其他的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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