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发布食品接触用纸制品和竹木制品新标准

重磅!中国发布食品接触用纸制品和竹木制品新标准

HQTS汉斯曼集团 2022-08-03 09:04:21 #862

2022年7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其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新发布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3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分别是2项产品标准和1项检测方法标准。

本次新发布的两项产品标准为:

2022年7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其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新发布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包括3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分别是2项产品标准和1项检测方法标准。

本次新发布的两项产品标准为:

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

新发布的一项检测方法标准为:

GB 31604.53-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5-亚乙基-2-降冰片烯迁移量的测定》,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

 

GB 4806.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为修订标准。本标准与GB 4806.8-2016对比:

要求

GB 4806.8-2016

GB 4806.8-2022

适用范围

涂蜡纸、纸浆模塑制品及食品加工烹任用纸等

涂蜡纸、硅油纸和纸浆模塑制品等

感官要求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未经漂白和未添加着色剂的纸和纸板的脱色不被视为异常着色)

迁移物指标

1. 总迁移量≤10 mg/dm2;

2. 高猛酸钾消耗量≤40 mg/kg;

3. 重金属(以Pb计)≤1 mg/kg。

1. 总迁移量≤10 mg/dm2;

2. 重金属(以Pb计)≤1 mg/kg。

残留物指标

1.铅(Pb)≤3.0 mg/kg;

2.砷(As)≤1.0 mg/kg;

3.荧光性物质:阴性;

4.甲醛≤1.0 mg/dm2。

1.铅(Pb)≤3.0 mg/kg;

2.砷(As)≤1.0 mg/kg;

3.荧光性物质:阴性;

4.甲醛≤1.0 mg/dm2;

5. 1,3-二氯-2-丙醇:ND (DL=2 μg/L);

6. 3-氯-1,2-丙二醇≤12 μg/L。

 

GB 4806.1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是我国新制定的首个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标准所指的竹木制品是指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软木塞和植物纤维板制品等。新标准主要内容为:

(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色泽正常、无毛刺、虫蛀、异臭、霉斑或其他污物。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沉淀、异臭、异常着色等感官性能的劣变。其中虫蛀不适用于软木塞。

(2)迁移物指标:

总迁移量≤10mg/dm2;甲醛≤15mg/kg;二氧化硫(水)≤10mg/kg;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0.15μg/kg。

五氯苯酚(PCP)能阻止真菌的生长和抑制细菌对竹木纤维的腐蚀,因此,曾作为抑霉剂被用于竹木制品抑菌处理。我国此前的风险监测中,也在竹木制品中检出五氯苯酚。

(3)残留物指标:

噻菌灵≤1.2mg/kg;邻苯基苯酚≤4.8mg/kg;抑霉唑≤0.4mg/kg;联苯≤0.6mg/kg。

这些残留物为竹木制品常用的杀虫剂,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残留的杀虫剂可能会迁移到食品当中,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和危害消费者健康。

(4)其他要求: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和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过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GB 14934的规定,与食用、烹饪或者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竹木材料及制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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