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2.0正式限制十项限用物质

欧盟RoHS2.0正式限制十项限用物质

Jack 2016-02-17 13:58:24 #290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 2.0)的限用物质清单(AnnexⅡ)进行修订,加入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正式列入到限用物质清单中,限值均为0.1 %。至此,ROHS2.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正式更新为10项,本次修订自欧盟公报上公告后第二十天起生效,各成员国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令。执行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医疗设备和监控仪器为2021年7月22日)。

新限用物质清单详见下表:

 

化学物质 限值(以单一物质的质量百分数计)
≤0.1 %
≤0.1 %
≤0.01 %
六价铬 ≤0.1 %
多溴化联苯(PBB) ≤0.1 %
多溴联苯醚(PBDE) ≤0.1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 ≤0.1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

>>关于DEHP,DBP,BBP,DIBP四项物质的限制要求如下:

1、除RoHS附件I第8类和第9类之外的其他电子电器产品强制实施日期是:2019年7月22日

2、第8类和第9类医疗和监控设备的强制实施日期是2021年7月22日。

3、玩具类产品不受RoHS2.0中邻苯管控要求限制,仍需遵照REACH法规附 件XVII第51条邻苯的管控要求。

4、此限制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电缆及电子电气产品中用于维修、再使用、功能更新及容量提升的备用配件;不适用于2021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包括体外医疗设备,监测和控制仪器,工业监测和控制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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