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订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相关标准

据悉,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于1月28日发布了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相关的CNS 15030系列国家标准的修订,以使台湾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分类及标示与国际接轨,同时促进相关企业对化学品危害分级的快速判定,从而给用户提供正确的安全信息,促进对化学品的危害管理。

台湾标准检验局已制定CNS 15030系列标准共28种,此次修订了其中11种标准,详情如下:

  • CNS 15030: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总则;

  • CNS15030-2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易燃气体(包括化学性质不安定气体);

  • CNS15030-3: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气悬胶;

  • CNS15030-4: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氧化性气体;

  • CNS 15030-5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加压气体;

  • CNS15030-6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易燃液体;

  • CNS15030-7:化学品分类及标示—易燃固体;

  • CNS15030-11:化学品分类及标示—自热物质与混合物;

  • CNS15030-16:化学品分类及标示—金属腐蚀物;

  • CNS15030-20: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物质;

  • CNS15030-23: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生殖毒性物质。

台湾CNS 15030系列标准参照第四版“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全球调合制度(GHS)”制定,主要分为物理性危害(如易燃气体、液体等)、健康危害(如吸入性危害、致癌物质等)及环境危害(如水环境之危害物质)三大类,有相应的分类判定标准。各分类再按照危害影响进行分级及标示,如以火焰表示易燃物质、骷髅头表示急毒性物质等,并列明相关危险及警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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