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禁止甲酰胺使用于制造玩具

玩具,瑞旭技术

台湾环保署已将甲酰胺列为第一、二类毒性化学物质管制,并禁止用于制造14岁以下儿童玩具(含玩具组件)及儿童用品、塑胶地垫。预定2012年1月1日实施。

台湾将是继比利时之后,全世界第二个禁用甲酰胺于玩具及塑胶地垫上的地区。
甲酰胺是无色透明的可溶性有毒物质,略带刺鼻气味,经皮肤接触或呼吸、吞入,可能会影响中枢神经及生殖系统,虽然目前尚未出现甲酰胺中毒个案,但考虑对婴幼儿的影响,欧盟已确定2013年起禁止使用含甲酰胺成分的产品。
目前,甲酰胺此项并不在台湾塑胶地垫的检验项目内,待正式实施后,未来台湾在检验玩具时,将把甲酰胺列为标准检验项目,如有违规使用者,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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