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议REACH框架限用“1,4-二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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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就“1,4-二氯苯(cas号 106-46-7,EC号 203-400-5)”列入REACH法规框架内限制其在空气清新剂和卫生间除臭剂,同时要求使用1,4-二氯苯对卫生间保洁员的暴露值必须在安全值之上。


1,4-二氯苯被归类为第2类致癌物质,对肝脏、肾脏、呼吸道产生毒性。ECHA就1,4-二氯苯的限制用途在2012年12月19日前接受公众咨询,同时要求感兴趣的团队可以在2012年9月1日前提交意见,辅助将在9月举行的首次限制用途提案讨论。公众意见将最终汇总传达至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评估委员会(SEAC),这两个委员会将安排在2013年6月对ECHA的提议最后评定,并将综合考虑公众意见,以决定是否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进行用途限制。
目前在ECHA的公众评议板块上共有3大类物质等待最终裁决,除ECHA提议的“1,4-二氯苯”用途限制外,还有瑞典提出的皮革制品六价铬限制和丹麦提出的4项邻苯二甲酸盐禁令。而就在上周,丹麦的4项邻苯二甲酸盐禁令被RAC和SEAC指责欠缺合理性;皮革制品中的六价铬限制提案仍在接受公众评议阶段,拟于9月16日结束。

ECHA新闻发布

瑞典提议限用皮革制品中六价铬

丹麦提议禁用4项邻苯二甲酸盐

物质用途限制公众意见提交入口

REACH法规XVII限制清单下载(2012年5月15日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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