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工商消字〔2015〕189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对网络交易商品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管。
本次抽检意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被消费者投诉、有关组织反映和行政执法中发现质量问题集中的商品更易被组织进行网络商品抽检;
2、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的方式;
3、网络商品抽检结果与线下抽检结果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实施抽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辖区内执法依据;
4、对经网络商品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5、网上抽检不合格的商品,线上和线下经营者都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第三方交易平台也要删除该商品的信息;
6、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会被依法处理,且行政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HQTS汉斯曼集团提醒相关企业,不管是线上或是线下销售的商品,都必须做好产品检测工作,才能规避产品抽查不合格而受到的惩处及企业信用损失。
【ENGLISH VERSION】
工商消字(2015)18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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