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EAC认证合格认证

发动机EAC认证是强制性程序,但是并非所有类型的发动机都需要EAC合格认证,仅只适用于一些部分类型发动机才需要EAC合格认证,

1、例如轻便摩托车和踏板车的电机、电动机、蒸汽机车的牵引电机、电动火车、电力机车、汽车发动机。

2、对于其他类型发动机只需要申请EAC符合性声明,其中包括:农业机械发动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发动机以及其他发动机。

大多数由超过 50V AC 供电的电动机都需要根据 TR CU 004/2011“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性”和 TR CU 020/2011“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进行EAC符合性声明。

如果电机只是安装在制造商的基本配置中作为零部件(不单独出售)则不执行单独的质量控制程序(EAC认证)。
但是,如果发动机作为零部件投放市场,则需要通过进行EAC认证。

3、高压电机、制造商标有 Ex 标志的防爆电机、医疗设备电机不受 TR CU  004/2011“关于低压设备安全”的技术规定的管制。

技术法规TR CU 020/2011《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适用于交流50V以下供电的电机、高压设备、防爆电机、医疗设备电机。

没有集电极组件的感应电动机在电磁兼容性方面被认为是无源的,并且这种电动机不需要变频器。
感应电机不受技术法规 TR CU 020/2011“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的管制。

其他某些类特殊型的电机、发动机和设备的电动机认证是根据专门的技术法规进行的。

4、机动车辆发动机受技术法规 TR CU 018/2011“关于轮式车辆的安全性”的管制。
TR CU 018/2011 非常关注内燃机,其中工作腔中燃烧的燃料的化学能转化为机械功,强制点火的发动机,其中工作混合物(汽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是根据压缩点火原理运行的电火花和柴油发动机。

车辆部件,包括用于风扇驱动的电动机、燃油泵、挡风玻璃清洗器、电动车窗、加热器、后视镜控制装置和门锁,受技术法规 TR CU 018/2011 的管制,该法规清单在附录 1 表 4 中指定符合 TR CU 018 / 2011“关于轮式车辆的安全性” 代码为 TN VED EAEU海关编码: 850211、TN VED EAEU海关编码: 850212、TN VED EAEU海关编码: 850213 的柴油发电机受 TR CU010/2011“关于机械和设备的安全性”的管制.这些具体测试GOST标准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使用,我们认为柴油发动机满足技术法规的要求:GOST 13822-82、GOST 26363-84、GOST 23377-84、GOST R 50783-95、 GOST R 53174-2008。
除了测试报告外,还需要“安全证明”来确认产品的合规性。
防爆Ex 标志的电动机必须按照 TR CU 012/2011“关于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设备的安全性”进行强制性认证。
防爆发动机EAC符合性声明根据以下方案之一进行:2D、3D或 4D。
在生产小功率发动机时,允许使用方案 6d;对于柴油发电机和井下电机可以根据方案 5D进行符合性声明。

如果您对发布发动机声明的程序有任何疑问,联系我们的专家寻求建议。

我们的优势:

  • 快速回应,便捷沟通;
  • 丰富经验,灵活处理;
  • 全面完善的管理系统;
  • 全球网点,高性价比。


trans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