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负极原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4427-2021即将正式实施

2021年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强制执行标准GB 24427-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代替了GB 24427-2009《碱性及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和GB 24428-2009《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新标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GB 24427-2021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检验方法及符合性判定要求。

相比被代替的标准,新标准做出了许多修订:

增加了无镉电池、无铅电池的定义;

删除了含汞电池(低汞电池);

修改了除扣式电池(≤5μg/g)外其他锌负极原电池的汞含量限值;

修改了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和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镉和铅含量;

新增了扣式锌-空气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镉和铅含量。

标准的修订在对限值的符合性判定、有害物质含量标识上有很大的变化,对于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需重新评估产品的符合性以及按照新的要求加贴有害物质含量标识。
标准中要求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方法按GB/T 20155进行。

限值要求

电池类型

汞含量

(μg/g

镉含量

(μg/g

铅含量

(μg/g

锌-氧化银扣式电池

≤5

≤40

≤200

碱性锌-空气扣式电池

≤5

≤40

≤500

碱性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

≤5

≤20

≤40

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

≤1

≤100

≤1000

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

≤1

≤10

≤40

注:

已标准化的具体电池型号参照标准表1,扣式电池新旧型号命名的尺寸代码对照见附录A;

其他尚未标准化的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按此表要求执行。

 建议:电池中的重金属汞镉铅如果进入环境,通过生物链富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国家新发布的电池标准,针对电池的管控更加具体和严格,建议企业关注法规更新动态,依据标准要求,制定企业研发生产计划和增强管控措施,以应对标准限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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