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由第三方认证转自我声明后怎么获证?
自我声明程序分类
自我声明程序根据不同类型的合格评定方式分为:自我声明程序A和自我声明程序B。
两者*大的区别在于,是由强制性认证指定实验室出具报告,还是由自选实验室出具报告。
自我声明程序A适用的合格评定方式如下:
方式1► 由自选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生产者(制造 商)组织对其工厂****能力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
自选实验室要满足相应的要求。
方式2► 生产者(制造商)自主选择认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自愿性认证。
认证机构要满足相应的要求。
认证过程应至少包括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进行型式试验的实验室应满足自选实验室要求。
自我声明程序B适用的合格评定方式如下:
方式1► 由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业务范围指定的实验室(即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生产者(制造商)组织对其工厂****能力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
方式2► 生产者(制造商)自主选择认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自愿性认证。
认证机构要满足相应的要求。
认证过程应至少包括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进行型式试验的实验室应为指定实验室。
其中,自选实验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自选实验室的运行应符合其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 具备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的检测能力。
▶境内注册的第三方实验室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境外注册的第三方实验室应通过CNAS(或ILAC成员机构)认可。
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自有实验室应符合GB/T 27025 (或 等效IS0/IEC 17025 )标准要求,鼓励通过CNAS (或ILAC成员机构) 认可。
实施自我声明的强制性产品怎么获证呢?
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0704类电动机—压缩机为例。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1号公告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明确将电动机-压缩机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电动机-压缩机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
获证有以下两个途径。
1 ► 由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业务范围指定的实验室(即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生产者(制造商)组织对其工厂****能力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并完成自我评价和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及自我声明。
2 ► 生产者(制造商)自主选择认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自愿性认证,认证机构要满足相应的要求,认证过程应至少包括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进行型式试验的实验室应为指定实验室。
相关认证机构根据生产者(制造商)、授权代表(适用时)要求,在系统中报送该生产者(制造商)、授权代表(适用时)自我声明产品的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工厂检查报告以及相关信息。
生产者(制造商)签署并提交自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