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
CE名称起源:
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
CE认证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制造商(欧盟代表(欧盟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
2、产品的型号,编号。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5、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6、产品电原理图。
7、产品线路图。
8、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9、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
10、欧盟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证书(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11、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证书 (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 I医疗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12、CE符合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