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产品出口沙特能效认证

近日,SASO授权的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及能效检测机构—HQTS检测认证从沙特主管机构SASO处获悉,自2017年5月1日起,范围内的照明产品若未按第二阶段实施要求获得SASO能效注册证书将被禁止进口到沙特,并明确要求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应对范围内产品符合能效标签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拒发沙特COC证书。

沙特标准SASO 2870/2015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该标准包括了光通量在60 12000流明之间的如下定向和非定向照明产品(详见标准):

白炽灯

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

卤素灯

LED灯

该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因功率不同将分三个阶段执行新的能效要求:

第一阶段:2016年5月1日;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日;

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

第二阶段能效要求包含的照明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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