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关于纺织及鞋类产品的CMR限制物清单

来源:汉斯曼集团(HQTS) 2018-10-29

在2018年4月份,我们曾通知您,在2018年2月,欧盟委员会(EC)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通知提议修订法规(EC)第1907/2006号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附录XVII,拟增加对纺织服装,鞋类及其它纺织品中使用的有害物质(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类别1A或1B)的新限制。

2018年10月12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上述草稿并发布法规(EU)2018/1513,对欧盟REACH法规(EC)No1907/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致基因突变、致生殖毒性(CMR)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作出规定。根据法规,这些物质将会增加到附录XVII第72条, 同时会新增附件12,该条例将会在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要点如下:

范围

受限制的化学物质适用于以下供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a. 服装或相关配饰;

b. 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与人体皮肤接触程度与衣物类似的衣物以外的纺织品(不包括“一次性纺织品”,即设计仅用于单次使用或在有限时间内使用,且不打算在后续使用时,用于相同或类似目的);

c. 鞋类。

豁免:

a. 仅由天然皮革,毛皮或皮革制成的服装,相关配件及鞋类,或服装、相关配件及鞋类部件;

b. 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装饰附件;

c. 二手的服装、相关配件,及除服装和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d. 用于室内使用的地毯和长条地毯,能覆盖全部地板的地毯及纺织品地板覆盖物;

e. (EU)2016/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服,相关配件,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f. (EU)2017/745管控范围内被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服装、相关附件,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附录12限制物质和最大浓度限制:

化学物质物质CAS要求
1可萃取
重金属
镉及其化合物/1 mg / kg(以每种金属表示)
2铬VI/
3/
4铅及其化合物/
5溶剂/ VOCs71-43-25毫克/千克
6多环芳烃苯并[a]蒽56-55-31毫克/千克(各)
7苯并[e]醋菲烯205-99-2
8苯并[a]芘50-32-8
9苯并[e]芘192-97-2
10苯并[d]荧蒽205-82-3
11苯并[k]荧蒽207-08-9
12218-01-9
13二苯并[A,H]蒽53-70-3
14氯甲苯α,α,α,4- tetrachlorotoluene5216-25-11毫克/千克(各)
15α,α,α-三氯甲苯98-07-7
16α氯甲苯100-44-7
17甲醛甲醛50-00-075毫克/千克(对于夹克、外套和衬垫中的甲醛,由于目前缺少替代品的相关信息,限值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日期间将为300 mg/kg,其后将按照附件12中的限值75 mg/kg进行限制)
18邻苯二甲酸盐1,2-苯二甲酸;
二-C 6-8支链烷基酯,
富含C 7(DIHP)
71888-89-61000毫克/千克(各)
19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基)酯(DMEP)117-82-8
20邻苯二甲酸二异戊酯(DiPP)605-50-5
21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PP)131-18-0
22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84-75-3
23溶剂
/ VOCs
N-甲基-2-吡咯烷酮;
1-甲基-2-吡咯烷酮(NMP)
872-50-43000毫克/千克(各)
24N,N-二甲基乙酰胺(DMAC)127-19-5
25N,N-二甲基甲酰胺;
二甲基甲酰胺(DMF)
68-12-2
26染料CI分散蓝12475-45-850
毫克/千克(各)
27CI基本红9569-61-9
28具有≥0,1%米ler酮的CI碱性紫3548-62-9
29其他4-氯 – 邻甲苯胺鎓氯化物3165-93-330毫克/千克
302- Naphthylammoniumacetate553-00-430毫克/千克
314-甲氧基间苯二硫酸铵;
2,4-二氨基茴香醚硫酸盐
39156-41-730毫克/千克
322,4,5-三甲基苯胺盐酸盐21436-97-530毫克/千克
33喹啉91-22-550毫克/千克

备注:上述要求不影响REACH法规附录XVII或其他应用于欧盟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任何更严格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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