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条例(EU) 2017/1224 (关于甲基异噻唑啉酮)

来源:汉斯曼集团(HQTS) 2017-07-31

2017年7月6日,欧盟委员会颁布(EU)2017/1224号法规,以收紧淋洗类化妆品所含的甲基异噻唑啉酮 [CAS号2682-20-4]许可限额,并于2017年7月7日正式发布。法规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目前,根据(EC)1223/2009号法规附件V第57项,甲基异噻唑啉酮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许可限量为0.01%。 随着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采纳于2015年12月15日对甲基异噻唑啉酮安全性意见,以及针对越来越多的过敏性事件,该限量要求现已更新为较低的许可水平,从0.01%更改为0.0015%,仅用于淋洗类化妆品。

对比(EC)1223/2009法规,根据(EU)2017/1224号法规,附件V第57项做了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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